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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滘总商会杯”龙舟大赛竞赛规

浏览人次: 84次 发布时间:2015-09-18

一、 比赛时间:2015年10月1、2日二天进行,1日进行男子赛,2日进行女子赛。

二、 比赛项目:

(一) 设成年男子、青少年男子五人龙舟(扎筋艇)赛;

(二) 设成年女子、青少年女子三人草艇赛(女子赛艇由大会统一);

三、 比赛地点:新城区林西河道;放龙点:林广水闸;

四、 参加方式:

(一) 成年组以各村居为单位报名,每人只能代表一队参赛,运动员可镇内自由交流组合;

(二) 青少年组由镇内中学或村居组队参加;

五、运动员资格:

(一)属北滘镇正式居民,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少年组必须是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以本镇学籍为准,符合年龄的今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代表学校或企业参赛,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所有参加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至少能游200M以上,各队自行购买比赛意外保险,报名时提供购买意外保险单据,不提供不接受报名。

六、报名办法:

(一)各村居参赛名额以2014年参赛队伍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二)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受伤需换人的必须持有北滘医院的证明并在比赛前3天办理;

(三)村居由书记、主任或主管文体的干部担任领队,各队报总联络人一名。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9月16日至18日,报名需交如下资料:一份由参赛单位盖章的正式报名表,运动员必须提供大一寸彩照2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报名地点:北滘新城区文化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梁健勇、霍志盛,联系电话:26650273;

八、抽签时间、地点:9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文化中心展览厅前,各队领队及一名队员代表参加,会后领取比赛服及有关比赛资料;

九、奖励办法:

(一)男子奖励前二十八名,未取得名次作适当的补助;

(二)女子奖励前二十八名,未取得名次作适当的补助;

(三)青少年组奖励男、女子各前三名,未取得名次作适当的补助;

(四)未获得名次以及没有违反大会有关纪律的参赛队均获得补助金、烧猪、美酒等奖品。

十、纪律规定:违反大会运动员资格及在比赛不服从大会纪律的参赛队一律取消该龙舟成绩,并取消有关奖金、奖品,停赛一年;

十一、其它事项:

(一)比赛必须穿大会统一下发的比赛服参加;

(二)女子组比赛草艇提前5天下发给参赛队;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北滘镇宣传文体办公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