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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公告

浏览人次: 33次 发布时间:2015-11-19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已开始受理,现就有关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低保标准: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590元(不含590元)。

2、低保临界标准:低保临界分为二个级别,即人均月收入590元至740元(不含740元)的为低保临界一级;人均月收入740元至885元(不含885元)的为低保临界二级。

3、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

二、办理程序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填写2016年《顺德区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2、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3、已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死亡但户口簿没有显示的,提供户口簿注销或火化等证明;失踪人员,提供公安等证明材料

4、有房产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

5、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及诚信声明授权书

6、学生提供学生证、校卡或在校证明

7、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人证》

8、有退休,病退人员的提供相关领取退休待遇证明

9、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

10、患病的人员到镇级以上的医院出具医生证明

11、全体家庭成员在各银行开户使用的银行存折(卡)及明细、住房公积金存折及近一年的证券交易清单

12、申请人相片2张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者,于2015年11月5日——13日到林头社区居委会档案室办理。星期六、日休息

咨询电话:26608749,26673748

林头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