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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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银龄安康行动”的有关精神和安排,由政府出资统一为2015年9月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年满60-69岁的困难老年人(保险有效期: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和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和年满60-69岁的困难老年人(保险有效期:自被保险人生日零时起至2016年8月31日)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现通知领取保险凭证的相关事项如下:
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相关有效证件领取(如老人行动不便,可由家属代领)
领取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0日
领取地点:林头居委会一楼会议室
保险费已由政府支付!请按时领取凭证,获得保障!届时有中国人寿服务人员现场讲解和咨询,并可办理自愿参保、自费加大保障(保费200元一年,如有需要请携带:银行卡或存折或现金办理。)
林头 居委会
2016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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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龄安康意外保险简介
保险范围:
参保人员在保险有效期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所发生的意外伤害责任。
“意外伤害”定义: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导致身体受到的伤害。例如:
1. 家居意外伤害:老人家在家洗澡滑倒摔伤、不小心被开水烫伤、煤气中毒等;
2.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私家车、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上摔伤等;
3. 公共场所意外伤害:商场买东西、走路途中发生摔伤、碰伤等;
4. 日常生活圈意外伤害:菜市场买菜、公园锻炼身体等导致摔跌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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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政府出资 |
个人自费200元(建议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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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
30元/天(全年限180天) |
100元/天(全年限1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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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门诊、住院) |
无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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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伤残) |
3000元 |
30000元 |
注:保险范围、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等未尽事项,以中国人寿合同条款为准。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431628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