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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国强慈善基金捐赠助学活动的通知

浏览人次: 99次 发布时间:2016-07-06

根据国强慈善基金2016年度的捐赠方案,其中将向我镇捐赠100万元善款用于开展北滘镇2016年困难家庭学生的助学活动。现北滘慈善会就善款使用实施,结合我镇助学实际情况拟定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范围:

(一)2016年在册在保的低保、临界低保(一级、二级)家庭子女,于20169月起就读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包括职中、中专)、大学的在校学生;

(二)20157月至20166月获得过本会医疗救助的其他困难家庭子女(仅限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兄弟(姊妹)申请的救助),就读幼儿园至大学阶段的在校学生;

(三)2016年度获得过本会或佛山慈善会救助的困难异地异地务工人员家庭,其子女在顺德本地就读的在校学生;

(四)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经济状况相对困难的家庭在读子女(注:201551日起佛山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10元),其中该部分申请人(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就读收费昂贵的私立学校的;

    2、申请人家庭拥有小汽车的;

3、申请人家庭拥有多于1套住房物业的;

4、申请人家庭流动总资金高于3万元的。

    二、资助标准如下:

   (一)就读全日制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中、中专)的,每人资助3500/学年;

   (二)就读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的每人资助5000/学年。

三、申请资料内容:

    (一)《国强慈善基金助学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学生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三)该学期已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就读大一的需提供所读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已注册的证明;

    (四)低保、低保临界证复印件;人均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需提交单位收入证明;

    (五)2015年度接受资助的需提交感谢信一封(幼儿园的可由家长代写);

    (六)申请人本人农商行银行存折复印件;

    (七)诚信声明书;

(八)四邻确认表(适用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家庭)

   四、其他事项:

1、本年度已接受社会其他热心人士以及企业单位爱心助学,资助金标准高于本会标准的在校学生对象原则将不列入本年度慈善助学活动对象。

    2、接受申请及资料上报时间: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1日前向所属村居提交资料。

    3、资料提交结束后,我会将组织志愿者进行抽样入户调查核准,对不符合申请助学条件的将取消助学资格。

   

  

 北滘慈善会

2016629